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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0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现因故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

原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7】008号 

原公告日期:2017年4月12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条款17.4质量保证金中17.4.1款要求:质量保证金由监理人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进度付款证书确认的已实施工程的价款、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返还、合同条款第16条约定的价格调整金额、此前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以及已经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额的百分之三(3%)扣留,直至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三(3%)为止。

现变更为:17.4.1质量保证金由监理人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进度付款证书确认的已实施工程的价款、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返还、合同条款第16条约定的价格调整金额、此前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以及已经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额的百分之五(5%)扣留,直至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为止。

2、各潜在投标人需进入会员系统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此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新定额,所以各潜在投标单位需要转换清单的请到交易中心官网下载新定额项目专用清单转换工具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人: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凌女士

   话:0391-3901007   

   址:焦作市太行中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39138073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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