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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实施方案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1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东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1703-08001001-006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茵 、詹虹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65597; 0769-2166636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因项目调整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第36页“技术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定”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8

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定

 

6.0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交通类或投资类)执业资格,若是境外技术人员,则须是交通咨询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公证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准)

1、 具有15年或以上交通类工程咨询、交通规划及相关业务的从业经验;主持过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主持编制过地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项目10项及以上,得4.0分;

2、 具有10年或以上交通类工程咨询、交通规划及相关业务的从业经验;主持过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主持编制过地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项目6项及以上,得3.0分;

3、 具有7年或以上交通类工程咨询、交通规划及相关业务的从业经验;并主持编制过地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项目3项及以上,得2.0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达不到上述任意一条要求者,不得分。

4、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加2.0分。

(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相关从业经验以获得中级职称的时间计算;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项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705039:30

2、本澄清通知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东城区立新交通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小姐; 电话:0769-22002232; 传真: 0769-22002232; 邮编:523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瑞茵 、詹虹 电话:0769-21665597; 0769-21666364; 传真:0769-22412519; 邮编:5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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