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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0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7-04-10
更正日期:2017-04-10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7049500790001
项目联系人:邹嘉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3464
采购人: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669831
代理机构:河北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君兰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32622626
更正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2.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或在有效期内的贰级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5项目班子配备要求: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性文件中确定本项目负责人和市政专业(道路、排水等专业)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本次采购共分2个标段。两个标段可以同时报名,但一个施工单位不能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先开一标段,评出中标单位后,再开二标段。一标段中标单位在二标段中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再参与二标段评审,投标书中附相关声明。每单个标段报名时均须提供下列资质副本原件、两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二级及其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的投标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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