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2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一)招标文件中删除 “包号”字眼,相应“招标编号”都修改为“项目编号”。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37页资格证明文件中(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中相应“资质证书”都修改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原招标文件44页业绩表格中:
“批复时间”修改为“时间”。表格下面的备注由“1、将相关裁判文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附后”修改为“1、需将以下材料之一的复印件附后(需加盖公章)①委托机构聘用合同②代理案件授权委托书③判决书④裁定书⑤调解书”。
(五)原招标文件60页拟派主办律师面试:
增加以下内容:拟派主办律师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面试,未携带不得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开标现场广播通知。
(六)原文件59页增加“外地投标人服务机构符合要求情况”。
(七)原招标文件60页服务方案打分权重由10%增加至15%。
(八)取消原招标文件61页注册律师(权重10%)的打分。
(九)原招标文件61页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打分权重由5%增加至10%。
(十)原招标文件61页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打分增加如下说明: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委托机构聘用合同②代理案件授权委托书③判决书④裁定书⑤调解书,未提供不得分,业绩时间以提供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
(十一)原招标文件61页主办律师工作经验增加如下说明:
时间以提供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
修改为“证明材料及时间以律师协会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十三)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修改为“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执业许可证副本”。
(十四)原招标文件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30日13时00分~13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8)(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3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3月27日14:00前)到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
现变更为: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7日13时00分~13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4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4月1日14:00前)到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以此次变更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73号
联 系 人:滕华
电 话:0411-88144848
传 真:0411-881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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