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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07 15: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C-2017-YX-E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26

四、报价截止日期:2017210

五、变更内容:

1、询价通知书二、资格要求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变更为3.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原询价通知书:第4页第8条及第13页9.3:“保证金: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人民币第一包:1500元;第二包:800元;第三包:1200元,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到账。电汇请汇入莱州亿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莱州市支行开设的帐户,帐号:15-3701 0104 0011 379,咨询电话:0535-2288927。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变更为:“保证金: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人民币第一包:2300元;第二包:1100元;第三包:1700元,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到账。电汇请汇入莱州亿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莱州市支行开设的帐户,帐号:15-3701 0104 0011 379,咨询电话:0535-2288927。”

3、原询价通知书第7页3.2:“(1)分体式设计,执法记录仪既可单独使用又可连接摄像头使用;可外接红外摄像头、纽扣摄像头、眼镜式摄像头满足不同警种特殊警务工作需要;须与市局执法影音资料管理平台、交警大队用工作站无缝对接。”

    变更为:“分体式设计,执法记录仪既可单独使用又可连接摄像头使用;可外接红外摄像头、纽扣摄像头、眼镜式摄像头满足不同警种特殊警务工作需要;须与莱州市交警大队用工作站无缝对接。”

4、原报价截止时间:20172109:30变更为2017213下午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莱州市莱海东路

    联系人葛主任                     联系方式:0535-228928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莱州亿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万豪商务大厦六楼(莱州市光州东路635号,双语学校南)

    项目联系人:于瑶 鲍姝桦          联系电话:0535-2288927

    

莱州亿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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