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监狱罪犯食堂农副食品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C2016-JX-G004)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赣购2016F011825001计划函要求,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赣州监狱的委托,对罪犯食堂农副食品类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7年1月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为:
价格分(30分) | 评审依据 |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
技术分(总分65分) | 评审依据 | |||||
项目名称 | 最低指标 | 指标分 | 基础指标得分 | 优于最低指标加分原则 | ||
投标供应商货物存储配送能力 | 详见招标文件的三、采购项目需求内的参数及质量安全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并得1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须提供响应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 25分 | 10分 | 在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投标人自有门店单店面积不少于200平米的基础上,每增加 100 平米(注:不足 100 平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增加 1分,最多增加 15 分。 | 评审依据:提供标明营业场所单店面积的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原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投标供应商货源保障能力 | 投标供应商为食用油、副食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 2 | 2 | 符合性审查,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 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代理证明等材料 | |
投标供应商销售业绩 | 投标供应商自 2014 年 11 月起至2016年11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得10分,否则投标无效。(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以及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结算发票底联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 28分 | 10分 | 在供应商自 2014 年 11 月起至 2016 年 11 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 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 万,加2分,最多加18分。 | 提供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且内容显示供应食用油、副食类及金额为评审依据,如为2016年近3个月内的业绩,可只提供合同。(合同原件备查) | |
投标人自2014年11月起至2016年11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累计实施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质配送案例达到1个的,得5分,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以及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结算发票底联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 10 | 5 | 投标人自2014年11月起至2016年11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质配送实施案例至少1个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增加5分。 |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以及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结算发票底联原件原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 ||
商务评议(总分:5分) | 评审依据 | |||||
货物配送方案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对接人员。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配送方案原件原色扫描件) | 5分 | 1分 | 对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作横向比较,优的加 5分,良的加 3 分,一般的加1分。 |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配送方案原件原色扫描或相关服务内容说明等材料为评审依据。 | |
现变更为:
价格分(40分) | 评审依据 |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供应商提出价格综合打折率,打折率不高于90%,高于则视为无效投标,综合打折率为最终报价(如:打九折(90%),投标报价为0.9,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 ||||||
技术分(总分55分) | 评审依据 | ||||||
项目名称 | 最低指标 | 指标分 | 基础指标得分 | 优于最低指标加分原则 | |||
投标供应商货物存储配送能力 | 详见招标文件的三、采购项目需求内的参数及质量安全等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并得20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须提供响应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 25分 | 20分 | 在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投标人自有门店单店面积不少于25平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0平米(注:不足10平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增加 1分,最多增加5 分。 | 评审依据:提供标明营业场所单店面积的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原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投标供应商销售业绩 | 投标供应商自 2014 年 11 月起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得20分,否则投标无效。 | 30分 | 20分 | 在供应商自 2014年11 月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用油、副食类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 万,加1分,最多加10分。 |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及发票或合同及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且内容显示供应类似食用油、副食类及金额为评审依据,如为近3个月内的业绩,可只提供合同。(合同原件备查) | ||
商务评议(总分:5分) | 评审依据 | ||||||
货物配送方案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对接人员等,最低得1分,不提供作无效响应。 | 5分 | 1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得1分的基础上,对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作横向比较,最优的加 4分,良的加 2分,差的只得基础分,不提供作无效响应。 |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的配送方案原件原色扫描或相关服务内容说明等材料为评审依据。 | ||
变更事项2:
原招标文件为:
29、投标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现变更为:
29、投标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变更事项3:
原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七)质量及安全要求
7.2、投标供应商投标人自有门店单店面积不得少于200平米。(提供标明营业场所单店面积的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备查)
7.3、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1月起至 2016年11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品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合同原件原色扫描件以及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结算发票底联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现变更为:
7.2、投标供应商投标人自有门店单店面积不得少于25平米。(提供标明营业场所单店面积的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备查)
7.3、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1月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品物资配送实施案例合同累积金额达人民币50万元,否则投标无效。(提供合同及发票或合同及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且内容显示供应类似食用油、副食类及金额为评审依据,如为近3个月内的业绩,可只提供合同,合同原件备查。)
?
补遗文件于2017年1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
江西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