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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机器人)物流仓储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7-01-12 11: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于2016年12月1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智能(机器人)物流仓储系统建设(440000-201611-156023-009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方法
附表2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单项分值
评分范围
3
设计图
评分范围要求的各类图及其与预定施工现场的符合程度
3
1. 室内平面布局图和立体效果图---2分;
2. 配电、网络线路图---1分
不符合要求或无该项内容0分;满分3,最低分0

 

注释:符合要求是指同时提供平面布局图和立体效果图,且图中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设备应表达出其主要特征(立体图)、安装位置和与其它设备的连接关系。
 
2、实验场地基本情况--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3、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方法
附表3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单项分数
评分范围
1
商务响应程度
对用户需求书中第11项“校企共建要求”的响应程度
16
第11.1~11.3完全满足或优于每条3分,负偏离每项-3分,满分9分,最低0分;
第11.4项,中标商每提供10万元的设备、系统平台或建设资金计1分,满分7分,最低0分。
注:请投标人注意关于本项评分需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和系统平台的价值,以提供的购置发票复印件(盖章证明),或相关评定机构提供的盖章有效报告证明,无证明视为零价值,不计评分;
2.如直接投入建设资金,则投标人出具《建设资金承诺函》并盖章即可,具体内容在合同中详细规定;
3. 如提供的为软件,声明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时,均视为10万元,仅计1分,不再增加计分;如提供多个软件,合并计算;
4. 投标商在本项中提供的设备、系统平台或建设资金的资产所有权可归投标商,但使用权(必须放在用户指定场地供用户使用)归用户所有,投标时应就本规定提供承诺函(盖章),不提供承诺函(盖章),则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皆视为用户所有。

 

 
第1点商务响应程度,评分范围中“第11.4项,每提供10万元的设备、系统平台或建设资金计1分,满分7分,最低0分。”更正为“第11.4项,每提供10万元的设备、系统平台或建设资金计1分,满分7分,最低0分。如能提供单件70万元以上的设备,按评分标准可获7分(上限))”
 
4.、报名时间延迟至:2017119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716 日(星期)早上09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1716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7、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修改为: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307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216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87729603
传真:020-87729603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系人:林晓娜联系电话:020-66341756
传真:66341904邮编:5100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772960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郭小姐联系电话:020-66341756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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