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868-1645ZD549F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1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答疑及变更公告
编号:PSJY2016138601(0868-1645ZD549F)
各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针对供应商的问题答疑及变更如下:
一、对供应商的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一)、关于评分细则表第10项“表彰情况”中履约评价为优秀可否能作为评分标准。
回复:本项要求非针对深圳市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履约评价为优秀不能作为评分标准。
问题(二):关于评分细则表第10项“表彰情况”中证明文件中提供区级审计、发改出具的表彰可否。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区级审计、发改出具的表彰的证明材料,将不作为评分依据。
问题(三):关于评分细则表第10项“表彰情况”中“受市级政府部门表彰”请明确如下情况:
(1)此处的表彰是指单个咨询项目或指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受表彰。
(2)此处的表彰是否包括含各区级审计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等部门表彰。
(3)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作为造价咨询行业的管理部门,每年的造价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综合排名靠前的是否算政府部门表彰。
回复:
(1)单位指年度表彰或个人单个咨询项目受表彰均可加分。
(2)不包含各区级审计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等部门表彰。
(3)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作为造价咨询行业的管理部门,每年的造价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综合排名不算政府部门表彰,已另外计分。
问题(四)、关于评分细则表第2项“公司人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职称,可否重复计分。
回复:本项公司人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和职称可重复计分,但同时具有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仅取其一。
问题(五)、关于评分细则表第9项“工作经验”中提供2013年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为2013-2015年的,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问题(六)、关于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文件目录”和第26页“投标文件内容”,请明确投标文件目录的具体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26页 “三、投标要求及付款方式 ”中第一项所指为投标文件至少包含的内容,而非投标文件目录。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文件目录为准,具体目录内容以实际内容为准。
问题(七)、关于招标文件第37、38页的评标指引表具体如何填写,如“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说明和起止页码该如何填,请举例。
回复: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如实填写评分指引表,以方便评审专家来查阅投标文件。例如“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填写“有或无”和起止页码填写“无或具体页码”。另外该表中“三、综合评分指引”中填写内容应以招标文件第2页“评分细则表”内容为准。
问题(八)、关于评分细则表第2项“公司业绩”中“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请明确以下情况:
(1)可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可否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3)如委托单位直接在成果文件封面上盖章,可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具体所指。
回复:
(1)可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除审计报告外,还需提供委托证明。
(3)接受委托单位在成果文件封面上盖章,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评审专家可通过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判定记录即可。
问题(九)、关于评分细则表 “协审人员情况1和协审人员情况2”中请明确以下情况:
(1)协审人员情况中的业绩要求人员具有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本项内容只提到了结(决)算业绩,预算业绩可否计入评分项。
(2)协审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工作经验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可否以毕业后至今工作年限为准。
回复:
(1)协审人员情况中的业绩要求中预算业绩不计入评分项。
(2)协审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工作经验以造价人员公司的社保、单位证明或者其他能通过评审专家判定的即可。
问题(十)、关于评分细则表第6项“其他协审人员”中业绩评分标准按多人一起,或每人均要按此评分标准。
其他协审人员 | 6 | 1、评分标准: (1)财务审计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1人及以上得40%; (2)市政、园林、装饰类:具有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每1专业得20%,每增加1专业加20%,最高不超过60%。(每人只计1个专业,专业以资格证书注明为准)。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回复:本项业绩评分标准可按多人进行评分。
问题(十一)、以前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交过投标保证金,并领取了保证金凭证,本项目是否需要另外再交投标保证金。
回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交易公告部分。
二、对项目招标文件原内容变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第一章 交易公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分支机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格式及附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开标一览表”: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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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写: 小写: |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按二年计,服务期限为二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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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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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按二年计,服务期限为二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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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格式及附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附件3公司人员情况表”: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职称类别 | 人数 | 备注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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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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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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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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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员、注册会计员应附注册证和有关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核对原件。
现修改为:
职称类别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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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员应附注册证和有关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核对原件。
(四)、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表”: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纳税金额
| 10 | 1、评分标准: 2015年纳税总额: 纳税金额≥100万元得100%; 50万元≤纳税金额<100万元得90%; 纳税金额<50万元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区级或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材料(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中地税证明材料需具备电子签章流水号,否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公司人员 | 5 | 1、评分标准: 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等于10人不得分,11人得80%,每增加1人加5%,最高不超过10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专家打分 |
5 | 1、评分标准: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6人及以下不得分,17人得80%,每增加1人加5%,最高不超过100%。若同一人不累计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
2 | 公司业绩 | 10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5千万元(不含5千万元)以下工程项目,1项得5%,每个项目得5%,最高不超过25%。 (2)5千万元(不含5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及以下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10%,每增加1项加10%,最高不超过50%。 (3)1亿元(含1亿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20%,本项最高可得分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专家打分 |
3 | 协审人员情况1 | 6 | 1、评分标准: (1)协审人员必须是造价员或以上资格,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3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是土建类; (3)所派人员需承诺派驻采购方工作现场开展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0%,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
4 | 协审人员情况2 | 6 | 1、评分标准: (1)协审人员必须是造价员或以上资格,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3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是安装类; (3)所派人员需承诺派驻采购方工作现场开展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0%,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
5 | 其他协审人员 | 6 | 1、评分标准: (1)财务审计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1人及以上得40%; (2)市政、园林、装饰类:具有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每1专业得20%,每增加1专业加20%,最高不超过60%。(每人只计1个专业,专业以资格证书注明为准)。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专家打分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
6 | 协审负责人情况 | 8 | 1、评分标准: 指派的协审负责人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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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造价咨询(编制且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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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协审方案 | 5 | 1、评分标准: (1)协助审核质量控制方案 (2)对审核结果的再论证、监督复核以及配合服务态度 (3)项目对数时质量和廉洁保障 (4)项目经济技术分析 (5)职业操守的具体措施以上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打分 2、证明文件: 提供协审方案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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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执法检查情况 | 3 | 1、评分标准: 执法检查情况:根据深圳市造价站发布的深建价[2014]66号文和[2015]64号文对其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平均分为准:被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评分为98分以上(含98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100%; 评分为95-98分以上(含95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80%; 评分为90~95分(含90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60%; 评分为85~90分(含85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50%,合格或达标得50%,其它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文号截图并加盖投标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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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作经验 | 10 | 1、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市或区级政府审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经验,每个政府审计部门协审经验得25%,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提供审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分签订合同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专家打分 |
10 | 表彰情况 | 3 | 1、评分标准: 根据投标人或者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表彰情况得分: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从事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协审工作受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次得25%,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提供审计、发改、财政、建设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专家打分 |
现修改为:【详见红色加黑粗体】
专家打分
专家打分
专家打分
专家打分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纳税金额
| 10 | 1、评分标准: 2015年纳税总额: 纳税金额≥100万元得100%; 50万元≤纳税金额<100万元得90%; 纳税金额<50万元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区级或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材料(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中地税证明材料需具备电子签章流水号,否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公司人员 | 5 | 1、评分标准: 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等于10人不得分,11人得80%,每增加1人加5%,最高不超过10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专家打分 |
5 | 1、评分标准: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6人及以下不得分,17人得80%,每增加1人加5%,最高不超过100%。若同一人不累计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
3 | ||||
公司业绩 | 10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5千万元(不含5千万元)以下工程项目,1项得5%,每个项目得5%,最高不超过25%。 (2)5千万元(不含5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及以下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10%,每增加1项加10%,最高不超过50%。 (3)1亿元(含1亿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20%,本项最高可得分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或者其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
4 | 协审人员情况1 | 6 | 1、评分标准: (1)协审人员必须是造价员或以上资格,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3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是土建类; (3)所派人员需承诺派驻采购方工作现场开展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0%,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公章。 | 专家打分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或者其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5 | ||||
协审人员情况2 | 6 | 1、评分标准: (1)协审人员必须是造价员或以上资格,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3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是安装类; (3)所派人员需承诺派驻采购方工作现场开展工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00%,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公章。 | 专家打分 |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已完成的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或者其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6 | ||||
其他协审人员 | 6 | 1、评分标准: (1)财务审计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1人及以上得40%; (2)土建、安装、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类:具有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满足要求每1专业得20%,每增加1专业加20%,最高不超过60%。(每人只计1个专业,专业以资格证书注明为准)。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专家打分 | |
6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或者其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7 | ||||
协审负责人情况 | 8 | 1、评分标准: 指派的协审负责人
2、证明文件: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2016年5月至11月社保证明文件。 | 专家打分 | |
5 | 1、评分标准: 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参与市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或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1项得15%,每增加1项加15%,最高不超过55%; (2)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1项得20%,每增加1项加20%,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以上累计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1)需提供成果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或者其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
8 | 协审方案 | 5 | 1、评分标准: (1)协助审核质量控制方案 (2)对审核结果的再论证、监督复核以及配合服务态度 (3)项目对数时质量和廉洁保障 (4)项目经济技术分析 (5)职业操守的具体措施以上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打分 2、证明文件: 提供协审方案并加盖公章 | 专家打分 |
9 | 执法检查情况 | 3 | 1、评分标准: 执法检查情况:根据深圳市造价站发布的深建价[2014]66号文和[2015]64号文对其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平均分为准:被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评分为98分以上(含98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100%; 评分为95-98分以上(含95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80%; 评分为90~95分(含90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60%; 评分为85~90分(含85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得50%,合格或达标得50%,其它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文号截图并加盖投标公章 | 专家打分 |
10 | 工作经验 | 10 | 1、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市或区级政府审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经验,每个政府审计部门协审经验得25%,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提供审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分签订合同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专家打分 |
11 | 表彰情况 | 3 | 1、评分标准: 根据投标人或者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表彰情况得分:2014年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从事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协审工作受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次得25%,该项评分最高为100%。 2、证明文件: 提供审计、发改、财政、建设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专家打分 |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5-82786018-813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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