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天长路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琅琊区天长路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告知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琅琊区天长路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于2016年11月24日发布上网,现对本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告知如下:
一、比较与评价中6.1资信评审细则内企业管理中(3、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A级的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答疑提问:经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并获得权威答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证明是由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即企业在哪个行政区域注册,就由该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如企业在琅琊区、南谯区、各县(市)注册成立的,就由琅琊区、南谯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没有任何区别,我市目前只有开发区注册的企业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如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A级的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明显有针对性质,这样不公平!
建议改为投标人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A级的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答:本条款修改为:投标人获得市级(含县、市、区)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诚信A级的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交易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gov.cn),如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招标单位:琅琊区琅琊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