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原招标公告于2016年12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因故需变更,现变更为: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6-262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一标段:多媒体设备一批;二标段:笔记本电脑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一标段:72万元,二标段:50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份,二标段: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9日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二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兴隆路55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49350510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