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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境保护局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安装更正公告及恢复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1 09: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GZJY2016-YD-G00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芹

项目联系电话:0797-62228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2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安装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赣州市聚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环境保护局(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JY2016-YD-G005)恢复采购公告及电子化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赣州市聚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环境保护局(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对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因故暂停,现接采购人通知及经于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恢复该项目采购,且对2016年11月05日发布的电子化招标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

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长征广场东路原计生委大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交易大厅(长征广场东路原计生委大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变更事项2:

原招标文件26、评分标准为: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66分)

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33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3分, 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二、自装卸式垃圾车产品优化功能(10分)

自装卸式垃圾车接进角在20°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1.5分最高得6分;

自装卸式垃圾车前悬在1070mm的基础上每增加50mm得2分最高得4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三、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产品优化功能(7分)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后悬在1810mm的基础上每增加100mm得2分最高得4分;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额定载质量7800kg的基础上每增加150kg得1分最高得3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四、品牌统一性(4分):

投标供应商所投自装卸式垃圾车和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五、类似业绩(10分)

1、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元月至今完成类似的项目成功案例,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2分,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得6分;最高得6分,多个项目不累加。

2、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元月至今完成垃圾站臭气处理的项目成功案例,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得2分;最高得2分,多个项目不累加。

3、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元月至今完成垃圾站售后服务维修的项目成功案例,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得2分。最高得2分,多个项目不累加。

【评分依据:以上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六、节能环保(1分)

1、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得0.5分;

2、所投产品具有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清单)的得0.5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或未提供原件者的不得分】

七、企业认证(1分:投标供应商同时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缺少任何一证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商务分(4分)

售后服务网点(4分):

1、投标供应商在赣州市地区范围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4分;

2、投标供应商在赣州市地区范围外江西省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

3、 投标供应商在江西省外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1分。

【评分依据: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签约合同、行驶证、售后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

价格分

(45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5×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51分)

一、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26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6分, 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二、自装卸式垃圾车产品优化功能(10分)

自装卸式垃圾车接近角在20°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1.5分最高得6分;

自装卸式垃圾车前悬在1070mm的基础上每增加50mm得2分最高得4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三、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产品优化功能(6分)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后悬在1810mm的基础上每增加100mm得2分最高得4分;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额定载质量8105kg的基础上每增加60kg得1分最高得2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四、品牌统一性(4分):

投标供应商所投自装卸式垃圾车和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

【评分依据:所投车辆品牌型号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提供网站链接及中国汽车网查询结果、参数页,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提供虚假公告作无效标处理】

五、类似业绩(3分)

1、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元月至今完成类似的项目成功案例,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2分,单项合同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得3分;最高得3分,多个项目不累加。

【评分依据:以上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六、节能环保(1分)

1、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得0.5分;

2、所投产品具有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清单)的得0.5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或未提供原件者的不得分】

七、企业认证(1分:投标供应商同时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缺少任何一证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商务分(4分)

售后服务网点(4分):

1、投标供应商在赣州市地区范围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4分;

2、投标供应商在赣州市地区范围外江西省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

3、 投标供应商在江西省外具有售后服务网点,且网点名下具有3台以上(含)售后服务车辆及6人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的得1分。

【评分依据: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签约合同、行驶证、售后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此恢复及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公告及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补遗文件GZJY2016-YD-G005于2016年11月30日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赣州市聚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于都县爱莲路(财政局十字路口往河边800米三楼)

电话:0797-6222819

邮箱: gzjyzbgs@163.com

联系人:李雪芹

于都县环境保护局(于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6233365

联系人:周先生

赣州市聚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于都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 0797-62333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聚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于都县爱莲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雪芹 0797-62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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