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GTDZ2G2016067-2)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 (GTDZ2G2016067-2)
项目编号:GTDZ2G2016067-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4-821988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TDZ2G2016067-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13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774-8219880
通讯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岑溪市义州四街107号)
六、相关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十七页基本要求第二点原为:▲2、如果是进口货物,必须提供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原产地国家商品检验合格证明,货物原产地制造商供货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评标现场需要提供货物进口证明材料原件。)。现更改为:2、如果投标产品是进口货物,中标人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2)、招标文件第十七页基本要求第二点原为: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在医疗系统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UPS主机功率要求在100KVA及以上)。现更改为: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UPS主机功率要求在100KVA及以上)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原为: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投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分。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1、报价分………………………………………………………………………………5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 投标人有效最低报价 ×50
某投标人报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2、技术分…………………………………………………………30分
(1)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序号逐条审查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作出满足、不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判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
(2)带“★”的指标为重要性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5分;
(3)其它技术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1.5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
本项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判断依据以第三方具有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
3、信誉分…………………………………………………………11分
(1)、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制造商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中英文版)原件,原件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2)、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制造商ISO14001体系认证证书(中英文版)原件,原件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3)、所投产品同时获得欧盟CE认证和欧盟ROHS的得3分,未提供及不满足认证标准或认证标准不齐全的不得分;CE必须满足CE三项认证及相关认证标准:
①CE-LVD认证: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CE-LVD标准:EN62040-1:2008;
②CE-EMC认证:EC Council Directive 2004/108/EC,
CE-EMC标准:EN 62040-2:2006,
EN 61000-3-2:2006+A1:2009+A2:2009,
EN 61000-3-3:2008;
③CE-RED认证:the RED Directive 2014/53/EU,
CE-RED标准:ETSI EN 300 328 V1.8.1(2012-06),
ETSI EN62311:2008,
ETSI EN 301 511 V9.0.2(2003-03),
ETSI EN 301 489-1 V1.9.2(2011-09),
ETSI EN 301 489-7 V1.3.1(2005-11),
EN 60950-1:2006+A11:2009+A1:2010+A12:2011+A2:2013
④欧盟ROHS认证及认证标准必须满足EC Council Directive 2011/65/EU标准。
注: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产品CE认证证书原件,ROHS认证证书原件,原件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4)、所投产品获得FCC认证的得3分,未提供及不满足认证标准或认证标准不齐全的不得分;认证标准必须满足FCC Part 15 Subpart B
FCC Part 15.209
注: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产品FCC认证证书原件,原件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5)、所投产品获得PSE认证的得3分,未提供及不满足认证标准或认证标准不齐全的不得分;认证标准必须满足IEC 62040-1:2008+A1:2013
IEC 62368-1:2014
IEC 62040-2:2005
注: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产品PSE认证证书原件,原件作为评分参考依据。
4、业绩分………………………………………………………………………5分
(1)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份1分,满分5分);
注:非投标人的销售合同,非本次投标的产品类型、产品品牌、同类业绩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销售业绩。评标现场需要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作为评标依据。
5、售后服务分………………………………………………………………………3分
一档:售后服务方案一般(0~1.0分)
二档:售后服务方案良好(1.1~2.0分)
三档:售后服务方案优秀(2.1~3.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售后服方案的优劣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所属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注:最近的服务网点,必须提供服务网点归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备案材料,来证明最近服务网点的真实性,否则视为虚假内容,投标无效。
6、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1分
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满分1分。
总得分 = 1 + 2 + 3 + 4 + 5 + 6
现更改为: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投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分。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1、报价分………………………………………………………………………………45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 投标人有效最低报价 ×45
某投标人报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2、技术分…………………………………………………………30分
(1)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序号逐条审查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作出满足、不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判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
(2)带“★”的指标为重要性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5分;
(3)其它技术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1.5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
本项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判断依据以第三方具有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评标时原件备查。
3、信誉分…………………………………………………………10分
(1)、提供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2)、提供生产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3)、所投产品同时获得欧盟CE认证和欧盟ROHS认证的得6分,不满足认证标准或认证标准不齐全的不得分;CE必须满足CE三项认证及相关认证标准:
①CE-LVD认证: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CE-LVD标准:EN62040-1:2008;
②CE-EMC认证:EC Council Directive 2004/108/EC,
CE-EMC标准:EN 62040-2:2006,
EN 61000-3-2:2006+A1:2009+A2:2009,
EN 61000-3-3:2008;
③CE-RED认证:the RED Directive 2014/53/EU,
CE-RED标准:ETSI EN 300 328 V1.8.1(2012-06),
ETSI EN62311:2008,
ETSI EN 301 511 V9.0.2(2003-03),
ETSI EN 301 489-1 V1.9.2(2011-09),
ETSI EN 301 489-7 V1.3.1(2005-11),
EN 60950-1:2006+A11:2009+A1:2010+A12:2011+A2:2013
④欧盟ROHS认证及认证标准必须满足EC Council Directive 2011/65/EU标准。
注:以上认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业绩分………………………………………………………………………5分
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份1分,满分5分)。
注:非投标人的销售合同,非本次投标的产品类型、产品品牌、同类业绩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销售业绩。
5、售后服务分………………………………………………………………………9分
一档:售后服务方案一般(0.0~3.0分)
二档:售后服务方案良好(3.1~6.0分)
三档:售后服务方案优秀(6.1~9.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售后服方案的优劣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所属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6、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1分
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0.5分(以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满分1分。
总得分 = 1 + 2 + 3 + 4 + 5 + 6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开标时间现确定为:2016年12月19日15时整。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774-82341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0774-821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