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单位答疑澄清公告
繁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单位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10CG2016FW3168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承担过乡(镇)级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项目;或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或其他土地专项规划修编等类似项目业绩” 2、评标办法中“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加1分且不超过5分;类似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的有一个加2分且不超过8分(提供职称证书、合同、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金额;否则,不得分)”修改为:“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加1分且不超过5分;类似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的有一个加2分且不超过8分(提供职称证书、合同、获奖证书、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任职的证明(如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金额;否则,不得分)” 根据上述澄清内容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