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招标编号:驻开政开招【2016】13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规格、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 保证显示屏厂家综合实力及产品品质,资质要求:
3.3.1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2、生产厂家荣获该省著名商标称号,注册资金7000万以上;(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3、提供厂家CCC证书、ROHS证书、CE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证书、职业健康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4、提供厂家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5、生产厂家为LED行业十强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6、生产厂家连续两年获得十佳LED显示应用工程;(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7、生产厂家连续三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8、生产厂家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9、生产厂家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0、生产厂家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1、生产厂家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2、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4.13、所投LED显示屏具有防火阻燃等级中文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4、所投LED显示屏具有国家级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5、所投LED显示屏驱动ic具有二极管钳路保护电路作用,并提供专利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3.16、金线封装,提供封装厂家授权(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现更正为: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规格、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已交纳三年社会保险(提供社保登记证)。
3.5 保证显示屏厂家综合实力及产品品质,资质要求:
3.5.1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5.2、生产厂家荣获省级或国家级著名商标称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3、提供厂家CCC证书、ROHS证书、CE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证书、职业健康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4、提供厂家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5、生产厂家为LED行业十强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6、生产厂家两年及以上获得十佳LED显示应用工程;(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7、生产厂家两年及以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8、生产厂家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9、生产厂家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0、生产厂家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1、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2、所投LED显示屏具有防火阻燃等级中文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3、所投LED显示屏具有国家级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4、所投LED显示屏驱动ic具有二极管钳路保护电路作用,并提供专利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15、金线封装,提供封装厂家授权(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校长 0396-2227566
地点:驻马店市实验中学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先生 0396-2610703
地点: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驻马店文明路中段市财政局后楼412室)。
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