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水利局于都县2016年-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给水管材及管件供货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6-YD-G015)恢复采购及招标公告和文件的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于都县2016年-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给水管材及管件供货供应商
项目编号:GZRX2016-YD-G01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善文
项目联系电话:0797-64155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于都县2016年-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给水管材及管件供货供应商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7e157800157e4fcfea921bf
三、更正事项、内容: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于都县2016年-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给水管材及管件供货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6-YD-G01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16年11月04日因故暂停,现接采购人通知及经于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恢复该项目采购,且对2016年10月17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内容:
100级PE给水管材单价合计预算价(元) | PE管件单价总计预算价(元) |
7175.14 | 49573.43 |
现变更为:
预算 |
100级PE给水管材、PE管件的各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以优惠率进行报价。 |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前在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或(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在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变更事项三: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7日10: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7日10:00(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四: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须在2016年11月04日17:00(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的入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须在2016年12月02日17:00(北京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的入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变更事项五:
原招标文件:
27.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11月0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现变更为:
27.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变更事项六:
原招标文件、25.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总投标报价得分=管材投标报价得分+管件投标报价得分 1)管材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5×100 2)管件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5×100 此处报价为(100%-优惠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技术分 (58分) | 1、水利部推荐企业共计(18分):入选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或水利部农村安全饮水中心等单位发布的《2004年农村供水材料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05年农村供水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2006年农村供水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和2007至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企业,连续10年(2004至2013年)入选的得18分;10年中,有9年入选的得14分,有5年至8年入选的得10分,有2年至4年入选的得8分,1年入选的得6分,未入选的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产品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10分,未提供者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3、投标产品获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未提供者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投标产品获得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0分,未提供者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5、投标产品具有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新华节水产品认证)“入选水利建设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的企业得10分,未提供者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商务分(12分) | 1、质保期(10分):在满足国家规定质保期或约定的质保期限情况下得2分,在此基础上延长半年质保期得5分,延长一年及以上质保期得10分(评审依据:相关承诺)。 2、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对比打分:优2至1.5分、良1.5至0.5分、差0.5至0分。 |
现变更为:
价格分 (45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总投标报价得分=管材投标报价得分+管件投标报价得分 1)管材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25×100 2)管件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25×100 此处报价为(100%-优惠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技术分 (49分) | 1、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38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8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且作无效投标处理。 2、水利部推荐企业共计(3分):入选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或水利部农村安全饮水中心等单位发布的2007至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企业,有7年入选的得3分,有5-6年入选的得2分,有3-4入选的得1分,有1-2年入选的得0.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并且复核网站公示年报内容) 3、质量管理体系(2分):投标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分):投标企业获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投标企业获得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6、节水产品(2分):所投产品属于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新华节水产品认证)“入选水利建设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的企业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商务分 (6分) | 1、质保期(2分):在满足国家规定质保期或约定的质保期的基础上延长半年质保期得1分,延长一年及以上质保期得2分(评审依据:相关承诺)。 2、同类业绩(4分):投标企业在2013年06月0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承接过同类业绩的,单项PE管材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得4分;≥500且<10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100且<50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
变更事项七:
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三)样品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如下管材及配件样品:10种管材为PE100级:Φ32压力为1.6MPa;Φ50压力为1.6MPa;Φ63压力为1.25MPa;Φ110 、Φ140、Φ160、Φ180、Φ200、Φ280、 Φ355等规格压力为1.0MPa管材样品,长度1米。管件应提供12种:90度弯头DN110、DN63;异径三通355×280、280×225、250×200、200×160、180×140、140×125、110×75、63×40、50×32样品各一件;90*3〞外丝管套一件,管件上须有厂家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永久性标志,所有管件样品永久标志上商标应与报名时厂家一致,管件样品不接受激光、雕刻、喷码及粘贴标签的产品。
提供的管材及管件样品不齐全或不合格的为无效标处理。
现变更为:
1、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如下管材及配件样品:6种管材为PE100级:Φ63压力为1.25MPa;Φ110、Φ160、Φ180、Φ280、 Φ355等规格压力为1.0MPa管材样品,长度1米。管件提供6种:异径三通355×280、280×225、200×160、180×140、110×75、63×40样品各一件。管材和管件所有样品须有厂家名称(或品牌)等永久性标志。
2、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应提供所有管材样品的规格型号压力相对应、具有合格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查原件;提供任意一种管件样品、具有合格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3、评标结束后,代理公司将对所有样品进行封存,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在验收后退还。
4、样品和检测报告提供不全或无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此恢复及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公告及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都县水利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工会大厦十楼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6号
电话:0797-6415568 联系电话:0797-6233745
邮箱: gzrxzbgs@163.com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人:刘善文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于都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管先生 0797-623374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于都县长征广场工会大厦十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善文 0797-641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