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二标及发展大道设计变更工程、发展大道及西湾大道A线新增工程施工的更改通知(营改增计价模式引起的
项目名称: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二标及发展大道设计变更工程、发展大道及西湾大道A线新增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PC2016工字64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华平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0188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二标及发展大道设计变更工程、发展大道及西湾大道A线新增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二标及
发展大道设计变更工程、发展大道及西湾大道A线新增工程施工的更改通知(营改增计价
模式引起的招标文件相关变更)
各投标人:
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二标及发展大道设计变更工程、发展大道及西湾大道A线新增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PC2016工字64号)根据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件指导精神重新进行的营改增模式的财政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因营改增模式引起的招标文件相关变更通知如下:
- 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仟捌佰伍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叁角整(¥18515820.30),投标单位总报价或各子项报价高于公布的控制价的投标无效。各子项的控制价如下表:
序号 | 子项名称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
1 | 贺州市西湾(平桂)工业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平工北路交景观大道变更工程二标设计变更工程 | 8810737.26 |
2 | 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平石大道西段污水管网延长线工程 | 2971530.46 |
3 | 发展大道(B0+660至B0+720)新增污水管工程 | 406102.28 |
4 | 西湾大道A线右侧KO+780-K0+820段挡土墙工程 | 316559.22 |
5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发展大道K0+106.443交叉路口设计变更工程、附属工程--自行车道 | 6010891.08 |
合计 | 18515820.30 |
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1日前联系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领取营改增计价模式后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未领取的视为已收到实质内容,后果自负。
二、对原招标文件因相关计价模式更改引起的相应变化处作出如下调整更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信息 |
1 | P2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 | 见原招标公告及2016年5月3日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更改通知 | 取消原招标文件中的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现发出的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 |
2 | P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款 | “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
3 | P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款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2分)。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2分,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2分)。 |
4 | P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5款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工程造价人员跨单位或跨专业执业的;投标人未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工程造价且未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1——(3)条内容提供相应委托单位人员材料复印件的。 |
5 | P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1.14款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 |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规定报价的 |
6 | P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第1点 | 其中: (1)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2)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建安劳保费: (人民币:大写) (¥ ); |
7 | P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原招标文件无此条款,作为增加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 | 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一项内容:(1)合同协议书;同时调整各项次序,“(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改为“(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
8 | P65 工程量清单 第1.1条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
9 | P6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1.12条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工程量清单表格按《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包括: | 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建设工程按照《计价规范》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要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要求调整,具体包括: |
10 | P6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1.12条 | 1.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1.16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1 | P6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1条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 (7)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6、7、10期,2016年第1期 |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7)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6、7期 |
12 | P6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2.5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3 | P6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7条 |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14 | P6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3.9条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
15 | P9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三款:投标报价表 | 1.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作出名称更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建安劳保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含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即建安劳保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1.表格第一项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2.表格第一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互换位置 3.注: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2012〕42号、桂建计〔2000〕48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20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 |
16 | P9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求提供,内容包括: |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
17 | P9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部分第四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2点 | 1.1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
18 | P10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部分第3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配备情况表 | 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去除表格岗位下的造价员一栏 |
19 | 招标文件所有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年05月24日09时00分 | 2016年11月22日15时00分 |
注: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余事项顺延,特此通知。 |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宾朝香 联系人:黄华平
联系电话:0774-3306906 联系电话:0774-5201887
2016年11月0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宾朝香0774-33069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3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华平0774-520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