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NZC2016-20154A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更正公告(四)
项目名称:NNZC2016-20154A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川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NNZC2016-20154A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
项目名称: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8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4)
各投标人: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所涉及的提交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均以2016年6-8月为准;
2、本项目所涉及的要求工期均以180日历天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的第2.1.1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 (一)企业情况的评审标准改为“(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7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完工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企业管理体系: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的第2.1.1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 (四)技术负责人的评审标准 “(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0分,……”更改为“(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2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仕华 0771-55605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赵东川 0771-5501136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仕华0771-556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