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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NZC2016-20154A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更正公告(四)

作者: 发布于:2016-11-04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NNZC2016-20154A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川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NNZC2016-20154A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
  项目名称: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8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4)

 


各投标人:

富乐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三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20154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所涉及的提交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均以2016年6-8月为准;

2、本项目所涉及的要求工期均以180日历天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的第2.1.1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 (一)企业情况的评审标准改为“(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7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完工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企业管理体系: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的第2.1.1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 (四)技术负责人的评审标准 “(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0分,……”更改为“(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2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仕华 0771-55605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赵东川 0771-5501136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仕华0771-556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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