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二食堂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二食堂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21CG2016HW272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二食堂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外机)1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功率:≤25kw”,现修改为“制冷功率:≤25.65kw,制热功率:≤25.7kw”。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外机)2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功率: ≤30kw”,现修改为“制冷功率:≤30.3kw,制热功率:≤31.4kw”。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外机)3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功率: ≤33kw”,现修改为“制冷功率:≤33.7kw,制热功率:≤35kw”。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外机)4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功率: ≤38.5kw”,现修改为“制冷功率:≤37.3kw,制热功率:≤38.7kw”。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外机)5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功率: ≤47kw”,现修改为“制冷功率:≤50.6kw,制热功率:≤52.4kw”。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说明中(五)技术要求说明:“7、室外机温度运转适应范围:制冷:-10℃~50℃,制热:-25℃~29℃。”,现修改为“室外机温度运转适应范围:制冷:-5℃-50℃,制热:-20℃-24℃”。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说明中(五)技术要求说明:“8、实现室外机之间无需均油管,无需均油运行,保证制冷/制热性能稳定,提高可靠性。”,现删除该条技术要求。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说明中(五)技术要求说明:“9、室内机热交换器具有特殊抗菌技术并有相关认证报告。(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现删除该条技术要求。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空调器(内机)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制冷量: ≥12.5kw ;制热量:≥14kw;”,现修改为“制冷量:≥14kw,制热量:≥16kw”。
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9:30时;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10:30时。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1月17日10:00时。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采购人: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