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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融资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2016】兴宾政采GZ第22号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

作者: 发布于:2016-10-10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融资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2016】兴宾政采GZ第2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燃岩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0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融资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9/t20160922_734989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融资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6】兴宾政采GZ第22号

     三、采购人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

         联系人及电话: 谭春艳 0772-6620543;陆大包  6620541;陆学康  662054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项目联系人:李燃岩  联系电话: 0772-42991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22日,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www.xingbin.gov.cn 。

     六、更正日期:2016年9月30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更改原招标文件样品(演示)递交清单,具体详细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2、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附件2(1)、附件2(2)、附件2(3)、附件3(1)、附件3(2)、附件2(3)、附件3(4)、附件4(1)、附件4(2)、附件4(3)、附件5最后备注的内容原为“本表所有涉及的参考品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必须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的等级要求或必须满足教学需求。替代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通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以检测报告为准,通过检测视为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产品)。本表中提及的视为无效投标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改为:“本表所有涉及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仅起参考作用,不指定任何唯一品牌型号,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具品牌型号投标。投标人的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允许有偏差,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本表中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的等级要求或必须满足教学需求,并通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以检测报告为准,通过检测视为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产品,在供货前提供原件给采购单位核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验收。如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采购将汇报监督管理部门,所有后果由中标负责)。本表中提及的视为无效投标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该说明同时适用本次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每个附件。

3、更改原招标文件第19页“针对本项目要求踏勘的项目学校”的清单,具体详细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现场踏勘勘查接待时间原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6时3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均不受理。”,现更改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6时3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均不受理。”。

4、更改原招标文件第39页“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具体详细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5、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6、本项目样品(书)递交及安装时间原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现更改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7、本项目样品(书)递交及安装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14日下午16:30”,现更改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16:00”。

8、原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所有附件中的描述“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更改为“中标后,供货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验收”

9、更正理由:应采购人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更改通知(二)附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春艳 0772-6620543;陆大包 6620541;、陆学康 66205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燃岩0772-429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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