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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企业库答疑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08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无为县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企业库招标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WH09CG2016FW2321

各潜在投标人:

 

1、疑问:原招标文件资信分中的节能认证(4分、变频控制柜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现修改:

节能认证

4

变频控制柜和成套二次供水设备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有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

 

 

2、疑问: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资信分业绩项合同在本地签订的每项加0.5分,加满2分为止。(以销售合同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现修改:

业绩

5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两年内,投标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三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除外),有一项加0.5分,加满5分为止。(以销售合同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销售合同可为所投标总公司隶属的分公司签订。)

 

 

 

 

 

3、疑问: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本地化服务中1、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得3分。现修改:

本地化服务

8

1、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得3分;(本地是指芜湖市行政区划内)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技术人员达到3人(给排水、机电/电气、自动化各1人)得3分;每增加1名专业人员加1分,满分为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为准,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

4、疑问: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资信等级:2013年至今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或重信用守合同单位”荣誉证书的得3(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且网上可查询,否则不得分)现修改:

资信等级

3

2013年至今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工商部门或其它单位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或重信用守合同单位”荣誉证书的得3分。(上述证书原件非工商部门颁发,应提供工商部门授权颁发的证明材料原件。证书网上可查询,否则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二次供水方案设计条件:投标人必须依据以下参数设计一套二次供水(罐式无负压)方案,参数要求为:某一个小区有518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6户住户。有426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9户住户。332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9户住户。投标人必须设计一套二次供水(罐式无负压)方案,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具体设备选型须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现修改:

二次供水方案设计条件:投标人必须依据以下参数设计一套二次供水(罐式无负压)方案,参数要求为:某一个小区有518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6户住户。有426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9户住户。332层的住宅,每栋每层有9户住户。相关技术参数:自来水进水压力为0.25;楼层高度为3米;设备安装部位为负一层;最不利点水平距离为100米。投标人必须设计一套二次供水(罐式无负压)方案,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具体设备选型须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6可编程控制器中主控制柜推荐采用西门子S7-300系列、分控制柜推荐采用西门子S7-200系列或施耐德Quantum系列、罗克韦尔MicroLogix系列其中任一系列控制器及配套的I/O模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的可编程控制器品牌。另设备清单中品牌为推荐品牌,

7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里(三、货物组成)中5、强制关闭装置为电动蝶阀。其它未澄清的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码均以招标公告为准。

9、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5条投标文件组成现修改为:

5.1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综合说明(包括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5.2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下列投标文件格式:

1)性能评比表(格式附后)

2)设备详细规格表(格式附后)

3)设备配置表(格式附后)

4)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保养方案

5)质保期明细表

6)售后服务方案

7)设计方案

8)设备稳定性、可靠性说明

6)其他未规定格式的内容

5.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

5.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6 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10、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6条、第7条内容不采用;第9条中第9.3.2款、9.4款、第10条中 10.3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修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第11条中第11.1款、第11.4款、第11.10款内容去消,第11.5款修改为“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无效;”第13条中第13.1.6款修改为“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第13.1.7款修改为“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姓名、投标文件份数等相关内容,并做好唱标记录,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第16条中第16.3款删除。

11、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及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结合本澄清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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