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388-164CD201625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原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为: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两项所投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代理商、经销商或所授权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企业的业绩均可),提供以上所投设备项目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现变更为: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第一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两项所投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代理商、经销商或所授权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企业的业绩均可),提供以上所投设备项目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网上截图;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两项所投设备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现变更为: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一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网上截图;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两项所投设备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