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NZC2016-30356A 南宁市新民路8号、1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NNZC2016-30356A 南宁市新民路8号、1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NNZC2016-30356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川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2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NNZC2016-30356A 南宁市新民路8号、1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 信息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30356A
项目名称:南宁市新民路8号、1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9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新民路8号、1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30356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人更改为: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地址更改为:南宁市嘉宾路1号;
2、本项目涉及的监理服务期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950日历天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10.8.2条款勘察单位为: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第2.2.2(1)条款技术建议书中的“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的评审标准原条款为“1、总监理工程师 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分;具有大学专科历及以上的得 2分;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 2分。(满6分)。考核期内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的得 1分。 …………”更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得1分;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考核期内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的得1分。(满分7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仕华 0771-55605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赵东川 0771-5501136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0771-55605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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