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荔湾区燃气管理所荔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场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2-1641C2870330)的修改通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6年08月2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荔湾区燃气管理所荔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场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0612-1641C287033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修改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15页2、服务工作内容,由原来的“对荔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场所、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每月全面开展1次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站点);当天发现违规违法经营的行为,当天按要求开具整改通知,并在次日到荔湾区燃气管理所备案;在整改限期满后仍未整改完毕的,按要求将案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另外,经广州市荔湾区燃气管理所要求,无条件派安全评价师及安全评价员参与荔湾区燃气管理所开展突击检查或迎检工作,无条件派安全评价师及安全评价员配合荔湾区燃气管理所处置荔湾区燃气管理突发事件。”修改为:对荔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场所、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每月全面开展1次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站点);每次完成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服务后出具1份总报告(报告所有站点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情况);当天发现违规违法经营的行为,当天按要求开具整改通知,并在次日到荔湾区燃气管理所备案;在整改限期满后仍未整改完毕的,按要求将案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另外,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派安全评价师及安全评价员参与甲方开展突击检查或迎检工作,无条件派安全评价师及安全评价员配合甲方处置荔湾区燃气管理突发事件。。
2、招标文件第17页(二)付款条件,由原来的“(二)付款条件:1、履约保证金”,修改为:(二)付款条件及方式: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费用支付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中标供应商在下一季度开始10日后,向采购人提交发票及报告材料,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办理支付手续。第四个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所有资料交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办理支付第四季度款项及退还履约保证金。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嗯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格式,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延期至:2016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8月31日下午02:00~02:30(北京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02:00~02:30 (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8月31日下午02:30(北京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02: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燃气管理所 | 地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3楼 |
联系人:戴敏 | 联系电话:020-8197869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冯万红 | 联系电话:020-8354706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有发 | 联系电话:020-8354706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附件:合同格式(http://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admin/edit/uploadfile/201608261441402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