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
项目编号:JTZ1607-0727AY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
原公告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条件
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
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湖镇长山村团山子屯边沟改造工程(路桥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2016年9月13日至2016月10月13日
2.4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退还图纸时返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汇款证明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不少于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4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
联系人:王举
联系电话:136107806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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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湖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举136107806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苹0431-885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