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帘采购第二次补遗公告(项目编号=津采招H[2016] 21-1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8-17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帘采购第二次补遗公告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项目名称: 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帘采购第二次
采购编号: 津采招H[2016] 21-1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五篇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更正为“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5%的履约保证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