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非法采矿案件价值鉴定项目澄清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8-17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我司代理的明光市非法采矿案件价值鉴定项目(招标编号:M116-2054),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地质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以上资质;”修改成“2、投标人必须具有地质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11、31页“(3)投标人地质勘查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证书;”修改成“(3)投标人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3、招标文件第21页资格审查表中“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地质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相相应资质证书;”修改成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地质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提供相相应资质证书;”
招标人: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0-8135027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3468660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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