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创新工作室设备、实验室成套设施及仪器柜采购(GLZFCG2016A0232)更正公告四
项目名称:创新工作室设备、实验室成套设施及仪器柜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23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馨
项目联系电话: 0773-899839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创新工作室设备、实验室成套设施及仪器柜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第86项“鹰摆”规格增加以下内容:实验效果为动态雄鹰摆动;第88项“超级能量加速器”规格增加以下内容:实验效果为钢珠快速发射出槽;第99项“叠板游戏规格”规格增加以下内容:实验效果为多块木片叠加可比赛伸长距离;第102项“下坡滚偏探秘”规格增加以下内容:实验效果为柱体在斜面可偏转。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第2、3、4、5、6分项技术参数要求原内容: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2015年以来的符合环保健康全安指标,特别是针对甲醛释放量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报告,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改为:必须提供第2分项“仪器柜”2015年以来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符合环保健康安全指标及甲醛释放量符合安全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第14分项“物理实验室成套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原内容: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2015年以来的符合环保健康全安指标,特别是针对甲醛释放量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报告,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改为:必须提供附件1(一)、(二)中第2分项“学生实验台”2015年以来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符合环保健康安全指标及甲醛释放量符合安全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附件1(三)48座化学实验室成套设备中第1分项“教师主控台”原内容:台面——采用12.7mm的实芯双面理化板(采用的实芯双面理化板要求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2015年以来的符合环保健康全安指标,特别是针对甲醛、重金属(铅、镉、钡、砷)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报告,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改为:台面——采用12.7mm的实芯双面理化板或实芯理化板(采用的实芯双面理化板或实芯理化板必须提供2015年以来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符合环保健康安全指标及甲醛、重金属(铅、镉、钡、砷)符合安全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如使用的产品为“上海威盛亚”实芯理化板,只须提供2015年以来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商务要求“验收及付款方式”原内容:市级验收:学校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甲方)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市一级验收(采取第三方验收形式),验收成员由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验收费用由中标方负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现更改为:市级验收:学校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甲方)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市一级验收(采取第三方验收形式),验收成员由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中标人提供的设备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中标人委托当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新安装的实验室及仪器室空气和“实芯理化板”材料进行危害性检测,检验不合格中标方无条件退换货。中标人供货时必须另行提供实验台面板一块(规格尺寸按物理实验室学生实验台面板要求)及仪器柜一个,进行破坏性检测,由此产生的检测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
- 更正公告三第七条第1款原内容:?(学生实验台和仪器柜的各种板材的材质样品各一块(实芯双面理化板规格:不小于150×150×25.4mm,E1级三聚氰胺双贴面板:不小于150×150×16mm,三截面封边);
现更改为:?学生实验台面板和仪器柜的各种板材的材质样品各一块,尺寸不限。
7、招标文件原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分工应当符合货物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不成立),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本该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采购单位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此协议书由多页构成的,须逐页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并由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且不得改变以上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
致: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代理权限为: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牵头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牵头人的公章,且不得改变以上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7日10时整止;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时至10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7日10时整止。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电教仪器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解放东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品 1867732555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馨 0773-8998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