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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检验项目采购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检验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J3-2001-XYG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检验项目采购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检验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2001-XYGC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科长,0771-5506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 领峰A座610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1  传真0771-578226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12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8月16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 原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时间:2016年8月18日10 时0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现更改为:“谈判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 原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0 时00分(竞标截止日期)”。现更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3. 原谈判文件要求:“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8181000分前将保证金从谈判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现更改为:“待定(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八、网上公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科长,0771-55060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5782260转609/578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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