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民政厅救灾物资(电暖器、发电机)采购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救灾物资(电暖器、发电机)采购
项目编号:FJHR201607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28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民政厅救灾物资(电暖器、发电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8/t20160803_713521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项目编号:FJHR2016079
2、项目名称:救灾物资(电暖器、发电机)采购
3、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8月3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联系人:卓武君 联系电话:0591-26557929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919 传真:0591-88028777
6、应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37页合同包二:2发电机技术参数,“额定电压:220V”变更为“额定电压:230V”;
(2)、P37合同包二:2发电机技术参数,增加一项“频率:≤50Hz”;
(3)、P37合同包二:2发电机技术参数,增加一项“额定功率燃油消耗:≤3L/h”;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9:00”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15:00”。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8、本通知为FJHR2016079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有约束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且按规定执行。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补充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加盖公章)回传,回执不得撕下单独回传。超过2个工作日未回执则视为默认签收本通知且无任何异议。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回 执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关于福建省民政厅救灾物资(电暖器、发电机)采购的更正公告》,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卓武君0591-265579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0591-837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