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中央公园监理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中央公园监理
项目编号:鼎策ZB-2016-06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锋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6653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中央公园监理
原公告地址:http://sso.ccgp.gov.cn/GS0/workbench?errorInfo=&permit=773862331&pwdStrength=&result=login<PAToken=eyJ0aW1lIjoiMTQ3MTI0NDg3Njk2NSIsIm5vZGUiOiJSMUZyYW1ld29yazQuMCIsInVzZXJpZCI6Ijc3Mzg2MjMzMSIsInBlcnNvbnV1aWQiOiJEMDk4MDMzREM4N0ExQUFBQzY0NTMxMUI3MzY3NDQ5QSIsInN5c2lkIjoiLTEifQ%3D%3D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中央公园监理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6-063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4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寿平 联系电话:0771-4952660
招标单位地址: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5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蒙锋
联系电话:0771-5766534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四层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该更改通知为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中央公园监理(鼎策ZB-2016-063)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
“(4)其他要求:
1、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016年5月-2016年7月在本公司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更改为:“(4)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016年5月-2016年7月在本公司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2条 开标程序:“……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原件、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办理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更改为“……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原件、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办理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3.1条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备注:提倡使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无【备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其他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 /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更改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备注:提倡使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备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其他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条--技术建议书中:“
2.2.2(1) | 技术建议书 | 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满分15分) |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满分1分。 (2) 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10年以上得2分,5年(含5年)以下,得1分,满分2分。 (3)考核期内,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的得1分,满分1分。 (4)考核期内,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的施工监理项目,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2分(有效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本项满分6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本单位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每人0.5分。 (2)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得1分, (3)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得1分 (本项满分6分)。 3、工程造价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预算员上岗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得0.5分,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1分)。 4、其他监理员2名,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本单位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1)、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 (2) 具有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 (本项满分2分)。 |
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满分10分) | ①持有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2分, 持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2分,持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1分, (本项满分5分) ②考核期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③2013年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奖的每个得4分,2014年至今投标人获得省级(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奖的每个得3分,2015年至今投标人获得设区地市级市奖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
”更改为:“
2.2.2(1) | 技术建议书 | 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满分15分) |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满分2分。 (2)具有中级工程师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10年以上得2分,5年(含5年)以下,得1分,满分2分。 (3)考核期内,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的得1分,满分1分。 (4)考核期内,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的施工监理项目,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有效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本项满分8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本单位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每人1分。 (本项满分3分)。 3、工程造价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预算员上岗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1)持有预算员上岗证得0.5分。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得1分。 (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 (本项满分2分)。 4、其他监理员2名,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本单位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1)、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 (2) 、具有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 (本项满分2分)。 |
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满分10分) | ①持有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②考核期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③2013年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奖的每个得4分,2014年至今投标人获得省级(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奖的每个得3分,2015年至今投标人获得设区地市级市奖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下方: “附:1、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的近2016年5-7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更改为:“附:1、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的近2016年2-7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财务建议书(格式)--2、投标函附录—序号4 监理人履约担保金额约定内容原为空,现更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
7、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 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6年8月31日10时00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本次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已更新至招标文件修正版中,请各投标人自行至http://www.nnggzy.net/gxnnhy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寿平0771-49526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2、404、504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蒙锋0771-576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