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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更换和新购化验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4: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更换和新购化验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0-1641NH02053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丽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4663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更换和新购化验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8/t20160812_717904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

 

报名条件

满足上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近三个月税款缴纳记录,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03室报名。

 

变更为: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类别)、《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

 

报名条件

满足上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类别)、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本次招标产品),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近三个月税款缴纳记录,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03室报名。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17614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天丽、韩健杰 010-8404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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