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EMF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EMF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Q-NCZ-201602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 倩
项目联系电话:0951-806143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EMF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针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现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
3.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6投标人必须满足原数据的安全性,提供原系统厂家对本次升级内容的专项授权书
3.7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
注:1、以上资质证明3.1、3.2、3.3、、3.4、3.5、3.6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资质证明3.5、3.6条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质证明3.1-3.7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
3.1投标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
3.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6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
注:1、以上资质证明3.1、3.2、3.3、、3.4、3.5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资质证明3.5条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质证明3.1-3.6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公告执行,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C座7楼
地 址:银川市市民大厅(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韩 倩 联系电话: 0951-80614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一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2号社会主义学院综合办公楼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媛媛 0951-5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