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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惠安县环卫专项规划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1: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惠安县环卫专项规划

项目编号:XSCGHA201616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惠安县环卫专项规划

原公告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接采购人通知,现对XSCGHA2016168/惠安县环卫专项规划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第9页技术评分中:3、项目班子组成情况及人员投入情况:“项目负责人有教授级高工职称及以上并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且都必须为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得2分。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意两项不得为同一人。”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有教授级高工职称及以上并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有市政环卫工程高工职称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且都必须为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有市政环卫工程高工职称证书2分。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意两项不得为同一人。”

2、本项目原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81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现延期到:2016083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顺延到:201608 30日下午17:30前。

3、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骆先生1395977191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安县石灵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骆先生 13959771919,办公室电话:0595-873956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陈小姐 0595-2867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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