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牌匾采购更改通知(一)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牌匾采购更改通知(一)

项目编号:FCCG2016货字10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2559778,0774-567256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牌匾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6货字103号)预公示其它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1608/t20160801_712602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富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牌匾采购

二、项目编号:FCCG2016货字103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预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8月4日

六、本次更改事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64页:“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缴纳中标金额的3%到采购人以下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由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开户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开户行:工商银行富川支行,帐号:2104301009264020474”内容。

2、招标文件第64页:“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有误;

现更改为:“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特此通知。

七、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74-789235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斜对面,项目联系人:李小姐,咨询电话:0774-2559778,0774-5672567。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电话:0774-78923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咨询电话:0774-2559778,0774-567256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