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CG-C2016001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选取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项目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ZFCG-C2016001号“选取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凡涉及提供《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原件的,取消该项提供原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二、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其它要求 一、项目需求(二)”由原来的
“(二)保证金及时划转,达到“同城划转实时到帐,异地划转2小时内到帐”的要求。”
变更为
“(二)保证金及时划转,达到“同城划转实时到帐,异地划转2小时内到帐”的要求。(节假日顺延)”
三、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27.4.6由原来的
“27.4.6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35分
27.4.6.1不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其它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规定的为无效磋商。
27.4.6.2技术方案完整、可行者10分,每高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增加1分,每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减少1分;满分20分,最低0分。
27.4.6.3服务保障方案完整、有效、可行者10分,每高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增加1分,每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减少1分;满分15分,最低0分。”
变更为
“27.4.6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35分
27.4.6.1不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其它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规定的为无效磋商。
27.4.6.2技术方案完整、可行者20分,每高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增加1分,每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一项的减少1分;满分35分,最低0分。”
四、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27.4.8由原来的
“26.4.8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成员对上述各项分别打分、汇总,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变更为
“26.4.8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成员对上述各项分别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五、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27.4.3.1中凡涉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行网站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人行的证明材料”
变更为“由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从人行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六、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27.4.2由原来的
“27.4.2业绩8分
供应商本系统内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每个3分,满分8分。(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变更为
“27.4.2业绩8分
供应商本系统内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每个3分,满分8分。(以合同为准)”
七、凡涉及成交供应商2名的,均变更为4名。
八、取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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