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八保育院筹建处绘本及教师图书采购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西安市第八保育院筹建处绘本及教师图书采购项目(XCZX2016-0165【市财采计(2016)5634号】)的磋商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将第8页“五、磋商报价”第一条更改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上标明折扣率和到货周期。”
二、将第12页“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价格”评审要素更改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折扣率作为基准价计35分;其他各投标供应商的折扣率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折扣率/最高折扣率)×35%×100=报价得分。”
三、将第18页“二、合同价款”内容更改为“折扣率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将“三、款项结算”中的第一条更改为“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订单将每批图书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和本批次图书码洋据实结算。”
四、将第23页“第一部分响应函”中的第二条更改为“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我方理解最高折扣率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将第四条更改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并验收合格的磋商报价为:折扣率(大写) 百分之 ;¥ %”。
五、将第24页“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更改为:
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 | 折扣率(%) A | 到货周期 B |
西安市第八保育院筹建处绘本及教师图书采购 |
| 自收到订单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到书85%,___个工作日到书95%以上。 |
折扣率(大写) | 百分之______ |
注:1、A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B栏须填写到货周期;
2、“折扣率(大写)”栏须填写大写折扣率。
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六、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