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存储)更正/变更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储备粮存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SMM16-JF0100)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作如下修改:
一、(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条第二点基本要求第2小点中原内容为:仓容要求:以自有仓库为主,且仓库不能是棚仓、砖木、瓦结构仓和土圆仓。用于储备我区粮食的有效仓容不少于1700吨、同一库区仓容不少于1700吨。
现更改为:仓容要求:以自有仓库为主,且仓库不能是棚仓、砖木、瓦结构仓和土圆仓。用于储备我区粮食的有效仓容不少于1700吨(稻谷仓容)、同一库区仓容不少于1700吨(稻谷仓容)。
(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条第三点轮换方式中原内容为:稻谷采取静态包干轮换方式进行管理,原则上每2年轮换一次;在库稻谷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宜存标准时,经承储企业书面提出,报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批准,可适当延期轮换,但最多不能超过3年(区政府动用储备粮期间除外)。区级储备粮轮换由承储企业按储备粮轮换制度拟定轮换方案,报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执行。承储企业在执行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时,区级储备粮库存成本不变,轮换所产生的新、旧粮的价差和轮换所需费用由承储企业承担。
现更改为:稻谷采取静态包干轮换方式进行管理,原则上每2年轮换一次;在库稻谷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宜存标准时,经承储企业书面提出,报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批准,可适当延期轮换,但最多不能超过3年(区政府动用储备粮期间除外)。区级储备粮轮换由承储企业按储备粮轮换制度拟定轮换方案,报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执行。承储企业在执行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时,区级储备粮库存成本不变,轮换所产生的新、旧粮的价差、损耗等轮换所需一切费用由承储企业承担。
(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条第二点付款方式中原内容为:付款方式:由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按三个月支付一次、一周年支付四次的方式进行。从年度储粮入库完成之日起,由承储企业每三个月向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费用拨付申请,经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审定,由广东茂名高新区财政社保局将代储费用拨付至承储企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茂名市分行开设的单位帐户(国有企业)或企业的单位帐户(民营企业)。
现更改为:付款方式:由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按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一周年支付四次的方式进行。从年度储粮入库完成之日起,由承储企业每三个月向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费用拨付申请,经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审定,由广东茂名高新区财政社保局将代储费用拨付至承储企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茂名市分行开设的单位帐户(国有企业)或企业的单位帐户(民营企业)。
二、其他内容(包括投标截止、开标、评标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获取链接:点击打开链接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电话:0668-2200692
传真:0668-2991775
广东茂名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