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救生衣)采购项目澄清(修改)二次文件
泰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救生衣)采购项目
澄清(修改)二次文件
1.项目编号:SDTASJ2016-0850
2.项目名称:泰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救生衣)采购项目
3.采购人:泰安市民政局
地址:泰安市市政府大楼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传真:0538-6991267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泰安直属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
联系人:宿子敬
电话/传真:0538-6275957
5.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8月5日
6. 澄清(修改)内容:
原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内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询价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封签处标注时间、唱价时间
递交时间:2016年8月12日14时00分起至15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询价时间:2016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5时00分以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封签处标注时间:请勿在2016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之前启封
唱价时间:2016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现变更为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询价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封签处标注时间、唱价时间
递交时间:2016年8月18日14时00分起至15时00分止;
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询价时间:2016年 8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5时00分以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封签处标注时间:请勿在2016年 8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之前启封
唱价时间:2016年 8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注:各潜在供应商在接到本澄清文件后,需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将扫描件发送至zjxata@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供应商视为同意本澄清文件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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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单
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泰安直属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泰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救生衣)采购项目
澄清(修改)二次文件”,本通知共2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供应商全称(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