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岱庙办事处封家园宿舍热力管道改造工程”澄清(修改)说明(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清(修改)说明(一)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项目不再要求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要求统一去掉。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
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我公司(传真:0538-8588638),或者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执单
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岱庙办事处封家园宿舍热力管道改造工程澄清(修改)说明(一)”,本通知共1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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