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所辖部分餐饮保障点确定餐饮服务公司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所辖部分餐饮保障点确定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1607-HXTC-IQ116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8867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所辖部分餐饮保障点确定餐饮服务公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8/t20160802_713047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拟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做调整如下:
- 第一章(第四页)“(4)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改为“(4)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第一章(第五页)“(7)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改为“(7)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二章(第八页)“9.1_*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改为“9.1_*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三章(第十七页)“*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改为“*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七十二页,*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改为*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八十二页,*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改为*7-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相关事宜,并在收(看)到本通知后加盖公章回传至010-63968553。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警官 010-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四层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修海龙 010-6398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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