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正阳县铜钟镇等三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决定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规定开标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现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有关规定修改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再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2.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规定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为减少报价相同的几率,现修改为“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
其他各项不变。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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