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园林管理处扬帆大道南延长线中间及两侧绿化带(金海湾东大街至中石油段)养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扬帆大道南延长线中间及两侧绿化带(金海湾东大街至中石油段)养护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QZZC2016-G3-00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华、刘咏青
项目联系电话:0777-288600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扬帆大道南延长线中间及两侧绿化带(金海湾东大街至中石油段)养护项目采购
原公告地址: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扬帆大道南延长线中间及两侧绿化带(金海湾东大街至中石油段)养护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6-G3-0014
三、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龙墩一巷4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劳玲玲 0777-255033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项目联系人:王振华、刘咏青 联系电话:0777-288600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8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8月9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投标文件第8页第2点原为:
“★2.作业设备配置要求
(1)机械设备配置:绿篱机8台,高空油锯2台,大油锯1台,高空绿篱机1台,背护式打草机 4 台,草坪机4台,打药机1 台。
(2)配置运输工具:洒水车4 辆,主要用于日常绿化淋水、抗旱等;1.75吨以上运输车2辆,主要用于日常的卫生保洁,清理垃圾,运输枯枝落叶、杂物等。
(3)以上设备除洒水车和1.75吨以上运输车要求自有或租用外,其余要求为中标人自有,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发票、行驶证或租赁合同等),必须在进场前配备齐全。
(4)中标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现修改为:
“★2.作业设备配置要求(必须在进场前配备齐全)
(1)机械设备配置(要求必须自有,提供相关发票及相片等):要求必须自有绿篱机8台,高空油锯2台,大油锯1台,高空绿篱机1台,背护式打草机 4 台,草坪机4台,打药机1 台。
(2)配置运输工具:核定载重量8吨及以上洒水车4 辆:其中投标人必须自有至少3辆,(提供购车发票、相片及行驶证等),另1辆可以自有或租用(提供相关行驶证、相片及租赁合同等),主要用于日常绿化淋水、抗旱等;核定载重量1.75吨及以上运输车2辆:其中投标人必须自有至少1辆,(提供购车发票、相片及行驶证等),另1辆可以自有或租用(提供相关行驶证、相片及租赁合同等),主要用于日常的卫生保洁,清理垃圾,运输枯枝落叶、杂物等。”
(二)原投标文件第24页计分表
1.“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档:0.1~3分,二档:3.1~6分;三档:6.1~8分。8分。”
2. “业绩分: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所执行过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2分,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每份得1分,满分6分。”
现修改为:
1.“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档:0.1~2分,二档:2.1~4分;三档:4.1~6分。满分6分。”
2. “业绩分: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所执行过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3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得2分,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每份得1分,满分8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钦州市园林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龙墩一巷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劳玲玲 0777-25503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振华、刘咏青 0777-28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