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工基础实验实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工基础实验实训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649
二、变更内容 :
1.原公告中的“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期:电工实验台位(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整合在同一实验台位上)在中标后8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厂家免费提供设备的施工、安装、改造、调试、技术培训等。
2. 原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货物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的制造商授权书;
3.1. 原公告中的“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0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2. 原公告中的“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的其他有关事项: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货物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的制造商授权书;”
4.1. 原公告中的“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2016年 8 月 26 日9:30
4.2. 原公告中的“六、开标有关信息:” 2016年 8 月 26 日9:30
5. 原招标文件第30页“27. 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O.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6. 原招标文件第30页“2.4*货物和服务:”
项目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必须提供原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现变更为:
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期:电工实验台位(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整合在同一实验台位上)在中标后6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厂家免费提供设备的施工、安装、改造、调试、技术培训等。
2.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货物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双踪示波器)的制造商授权书;
3.1.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15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2.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的其他有关事项: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货物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双踪示波器)的制造商授权书;”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一并变更。)
4.1.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2016年 8 月 30 日9:30
4.2.六、开标有关信息: 2016年 8 月 30 日9:30
5. 招标文件第30页“27. 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百分之零点五(O.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6. 招标文件第30页“2.4*货物和服务:”
项目中主要设备(电工基础实验台,包含电源部分、仪表面板、实验组件、实验桌、双踪示波器)必须提供原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余事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0867182
地 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联系人:乔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