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财政局等办公设备询价采购补充公告
各经销商: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特向经销办公设备的各供应商征询价格(详见附件:招标分项一览表),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回函。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8:30—8:50(逾期无效);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个旧市电信大楼1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购、传真)。
2、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文件目录;②投标报价表须注明品牌和交货期(报价回函表上的“联系人”和“法人代表”须亲笔签字或盖私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委托人名誉投标的,还须有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④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⑤有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⑥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⑧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⑩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其他(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好(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公司鲜章)。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3、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天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人民币,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然后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银行汇款单据到我单位财务科开具保证金收据。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后,凭合同和公司退款收据(加盖公章)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供应商,需带公司退款收据(加盖公章)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在开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往来收据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收退事宜请联系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2157557。
单位名称: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8730 2140 2000 0000 055
4、供应商第一次来我中心投标的,开标前需提交以下证件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并带原件审查:法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税务(国税、地税)正本和副本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并到公司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以检察机关有效期为准),每次投标复印一份封入投标文件中,并盖章投标单位印章。
5、本次询价每个标段必须有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予开标询价。
6、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节能产品为优先采购。评审结束后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将及时发布结果公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对采购明细有异议的,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提出,由综合科(联系人:杨银莹 ; 联系电话:0873-2157557)统一解答,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相关事宜请咨询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2157557。
8、中标后请各供应商及时联系需求单位供货。
9、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投标书的内容一定与招标文件一致。
10、投标文件中报价回函表内容需电子打印,如有涂改或手写,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11、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供货,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红河州财政局网”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以获得最新信息。
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873-2221669
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张雁桢 李艳 姚艳玲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8日
057询价包明细表、法人代表授权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文件密封示意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