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濠江区茂洲片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
各投标人: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发布汕头市濠江区茂洲片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TD16G009)公开招标公告,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
一、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问题,现作出回复如下:
疑问1:对“招标文件 第38条评分标准 第4点 投标人类似业绩”规定内容的疑问。
(1)鉴于“项目立项资料”属于政府提供的参考文件,只能证明政府审批流程,不属于PPP咨询服务的内容。我方建议能否提供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内含项目的投资额并加盖业主公章)来替代原文中“立项资料”以证明本项目的投资规模?
(2)鉴于在标过程中,“咨询服务合同”足以证明本项目为响应供应商中标并负责执行,因此,能否仅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合同”来替代原文中的“中标通知书”以证明该项目由本单位中标并执行?
回复:《采购文件》“第38条 评分标准 第4点 投标人类似业绩”中内容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有效PPP项目类似业绩按下列要求进行打分: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满分12分):项目总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每个业绩得1分;土地前期开发及公共设施建设(满分8分):项目总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每个业绩得1分;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没有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必须提供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或由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能证明总投资额的相关材料)。”
疑问2:对“招标文件 第38条评分标准 第5点 投标人成功示范项目业绩”规定内容的疑问。
鉴于在标过程中,“咨询服务合同”足以证明本项目为响应供应商中标并负责执行,因此,能否仅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合同”来替代原文中的“中标通知书”以证明该项目由本单位中标并执行?
回复:《采购文件》“第38条 评分标准 第5点 投标人成功示范项目业绩”中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纳入省级财政厅PPP项目示范项目库的咨询项目,每个得1分。须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及示范项目库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纳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示范项目库的咨询项目,每个得1.5分。须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及示范项目库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10时 (注: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的名称: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73682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699698 传真:0754-88699393
邮箱:gdtuodao@163.com 网站:www.gdtuodao.com
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