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公路及桥梁设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垫政采竞【2016】35号,现作出以下补遗:
1.根据渝府发﹝2016﹞7号文件规定,原招标文件中分包一、分包二投标资质部分“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重庆市外设计企业,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13] 310号)(其《入渝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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