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东部片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恢复采购公告(项目编号=ZC2016166)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沙坪坝区东部片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的
恢复采购公告
各有关投标单位:
我中心于2016年7月26日发布了关于沙坪坝区东部片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采购编号:ZC2016166)的暂停采购活动公告。现接采购人通知,决定于2016年8月4日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另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现补遗如下:
二、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四大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第(四)条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四、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四大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第(五)条修改为:“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五、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五大条“保证金”第(一)条“缴纳保证金方式”第2小条修改为:“供应商必须于2016年8月8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cqspbjyzx.com),“登记专区”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六、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八大条“投标有关规定”第(二)条“现场踏勘”修改为:“为减少投标误差,投标人须于在2016年8月8日13: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七、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八大条“投标有关规定”第(三)条修改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2016年8月8日15:00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区交易中心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8日
特此公告。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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