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农牧局政府采购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2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2次)
项目编号:银万博招永(公)[2016]第08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 虹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1754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政府采购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变 更 公 告
采购单位:永宁县农牧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北街
采购联系人:李 军 联系电话:139953111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项目联系人:郭 虹 联系方式:0951-60175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银万博招永(公)[2016]第08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3日
变更事项:
1、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147.5万元,其中:软件系统预算为人民币45万元,硬件设备预算为人民币102.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要求变更为“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与销售的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的“硬件设备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 10分”评分标准变更为:提供近三年在设施农业方面或大田种植方面或畜牧水产养殖产业方面承担过农业信息化软硬件集成应用业绩的,能够提供一项业绩的得3分,能够提供两项业绩的得6分,提供三项以上(含三项)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并将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投标函”中:
“我方投标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我方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_____个日历日”
变更为:
标的名称 | 投 标 报 价 | 项目完成时间 |
软件系统 | 三年租赁总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元/三年) |
|
硬件设备 | 投标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元) | |
投标报价总金额 |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 |
其它内容、要求不变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永宁县农牧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宁县杨和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 军 139953111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 虹 李 海 0951-6017541 601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