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6]采购06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526095609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对(闽一十[2016]采购0607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函的答复及更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16年7月13日收到贵公司对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闽一十[2016]采购0607)的答疑函1份,现就答疑函内容答复如下:
一、质疑技术部分评分标准A3,A4
质疑一:A3:产品技术水平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得3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为科技部火炬高新科技产业开发中心出具,为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资质证书,加分为3分,实际加分不超过1分。该条设置违反“闽财购(2007)6号”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二)关于评标方法:10、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建议分值改成1分。
采购人答复: 同意改为“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得1分”
质疑二:A4: 现场样机演示3分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样机设备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智能操作、外观尺寸、便携性等(按招标文件需求)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在0-3分间打分,满分3分。现场随机抽取3个检测项目由投标人在规定40分钟以内进行现场实验比对,如有2个或以上检测项目相对误差值大于正负10%既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闽财购(2008)31号”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补充通知(二)的招标文件中若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样品分分值不得超过技术部分总分值的20%;若需进行演示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演示的方案,演示分分值不得超过技术部分总分值的20%。如果将投标样品作为评分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约定对投标样品的外观质量、材质作为评审打分的依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演示的,对应评审项扣减得分,但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招标文件对“现场样机演示”既作为评分内容,又有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描述(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没有明确约定样机的作用和处理方式,这样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直接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
建议改成: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样机设备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智能操作、外观尺寸、便携性等(按招标文件需求)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在0-3分间打分,满分3分。
现场随机抽取3个检测项目由投标人在规定40分钟以内进行现场实验比对,如有2个或以上检测项目相对误差值大于正负10%此项既不得分。
采购人答复: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招标贷物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本项评分为演示检测项目,跟招标产品质量相关。本项不作修改。
二、质疑商务部分评分标准B2
B2:企业资质社会信誉业绩10分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否则得0分。
质疑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资质证书,加分为2分,实际加分不能超过1分。该条设置违反“闽财购【2007】6号”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二)关于评标方法:10、非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的认证、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等作为评分条件的,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建议分值改成1分。
采购人答复:
同意改为“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否则得0分”。
质疑二: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或以上的快速检测仪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合同则还需另外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则得0分。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63万元,需提供300万以上业绩,依据采购法规定,只需投标人业绩大于此次招标项目即可,严重与项目不符,存在严重歧视性。建议改成提供100万以上业绩。
采购人答复:
提供合同300万或以上业绩,可体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意改为“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或以上的快速检测仪销售业绩,每1项得1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的快速检测仪销售业绩,每1项得0.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合同则还需另外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最高得3分,没有则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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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2016年 8 月 5 日上午9:30;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层社保中心区西侧投标厅(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2016年7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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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138502710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3号楼4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1526095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