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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荔浦县祥和小区一期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备案编号:LPX-GK201601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7: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荔浦县祥和小区一期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PX-GK201601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9595442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荔浦县房地产管理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荔浦县祥和小区一期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531370.30元(其中:工程预算价3783149.7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14854.70元,规费184311.1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70903.03   元,住房公积金10772.42元,工程排污费2635.65),增值税449054.72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3783149.7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14854.70    元,规费184311.1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70903.03 元,住房公积金 10772.42 元,工程排污费2635.65),增值税 449054.7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荔浦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荔浦县房地产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荔浦县荔柳路2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雷股长 138773825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文明路17号5-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工 1529595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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